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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指南

 文章来源:韶山毛泽东图书馆 时间:2023-11-23 09:54:20

开放时间:

    1、周一至周三、周五:

08:00——17:30 冬季

08:00——18:00 夏季

2、周四:08:00——11:30 下午闭馆

3、周六(仅一楼借阅处开放)

08:30——11:30 14:30——17:00 冬季

08:30——11:30 15:00——17:30 夏季

4、法定节假日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办证须知:


1、注册与办证

◆ 每位读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可免费办理一张普通借阅证。有效身份证件包括: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军人证、护照、驾驶证等。

◆ 未成年人办理借阅,须征得法定监护人的同意,凭户口簿办理,监护人将为子女的行为承担责任。

◆ 普通借阅证交纳100元押金,每次借阅2册书刊,借期一个月。

◆ 特需证交纳200元押金,每次借阅4册书刊,借期一个月。

◆ 毛研读者证交纳300元押金,每次借阅6册书刊。借期一个月。

◆ 团体证交纳2000元押金,每次借阅50册书刊,借期一个月,不续借。

2、挂失

◆ 如不慎遗失借阅证,应及时办理挂失手续,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 如找到借阅证,凭持证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办证处解除挂失。

3、验证

◆ 借阅证有效期一年,到期后请持证到办证处办理验证手续。

4、补证

◆ 读者须妥善保管借阅证,因自身原因导致借阅证丢失,需要补证时,须交纳工本费10元。

5、退证

◆ 退证读者须将借阅证上所借图书全部还清,证上无延误费方可办理。

◆ 读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借阅证等办理退证手续,退还相应押金。

◆ 如代办退证手续,需出示持证人与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并提交双方复印件且签字确认。

6、具体事宜请咨询工作人员

◆ 咨询电话:0731—55650037



借书规则:

◆ 读者凭有效借阅证可借阅一楼所有开架图书和期刊。

◆ 需借阅除版本库外的其他库房图书时,请先查阅馆藏目录,填写好索书条后,到借阅处办理借阅书、刊手续。

◆ 本馆所有画册、毛泽东单行著作及部分大辞典概不外借,仅供阅览。

◆ 读者借阅前,应仔细检查所借书、刊是否有污损、缺页。如有问题,请向工作人员说明,否则须依据实情赔偿。

◆ 借阅期满,逾期归还者,每册每天收取滞还费0.20元。

◆ 请读者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借书证的使用

      ◆ 借书证仅本人使用,不得转借。

◆ 如有特殊情况需代借者,由证件所有者向工作人员说明具体情况,经同意后方可。但因代借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借书证所有者负责。

◆ 所有办证人员退证时,必须还清所借书刊、资料,并出示押金收据,方可退证。

◆ 特殊读者本馆可办理上门送书业务。

书刊赔偿制度

本馆书刊系公共财产,凡缺损、损坏者原则上要求赔偿同样版次的新书刊,并交加工费5元。无法赔偿同样书刊者,按下列标准执行:

◆ 凡有关毛泽东方面的书污损和丢失的,按出版年代不同予以10-30倍的赔偿。

◆ 凡在书刊上划线、圈点、批注及污损书刊者,按1.00元∕页赔偿。

◆ 凡遗失书刊者,按原书价的两倍赔偿,或赔偿相同价值的同名书刊;过刊丢失按原价赔偿。

(内容连贯的多卷书,以总卷价作为该书的原价;内容不连贯的多卷书,按该册价格计算。)

◆ 书刊遗失一年内,若找到原书刊者,在没有损坏原书的情况下,或又找到同版次新书的,均可凭赔偿单据退款,并作相应的超期处理。

◆ 对偷窃书刊者(包括书刊撕页、封面与内容不符、条码与图书内容不一致等),予以50元∕次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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