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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毛泽东人民思想的发展历程

  汪    洪   (武汉工程大学政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3)
[摘 要]毛泽东人民思想的形成,经历了早期对“民”的认识、国民革命中“国民观”的形成、以农民为主体的人民观形成和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确立四个阶段,了解毛泽东人民思想的形成过程,对于学习研究毛泽东思想、树立正确的人民观有着重要意义。

[关键词]毛泽东;人民观;发展历程
[中图分类号]A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7155(2006)02—0058—05

  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的人民观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内容。要为人民服务,首先必须弄清什么是人民。因此,了解毛泽东人民思想的形成过程,对于学习研究毛泽东的人民观有着重要意义。毛泽东人民思想的形成经历了一个由表及里、由浅入深的过程,这个发展过程大体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一、毛泽东早期对“人民”的认识

  少年时代的毛泽东,看到的是一个个具体的人,如农夫、匠人、先生等等,也看到了普通农民与东家、老爷生活的差别。虽然这时的毛泽东不可能有一个清晰的“人民”的概念,但这些感受为他以后热爱劳动人民、认识劳动人民的历史作用打下了心理上的基础。

  根据目前所掌握的资料,毛泽东最早涉及到 “人民”的概念,是1910年在读了梁启超的《新民 说》第六节“论国家思想”后写下的批语:“正式而 成立者,立宪之国家,宪法为人民所制定,君主为 人民所拥戴;不以正式而成立者,专制之国家,法令为君主所制定,君主非人民所心悦诚服者。前者,如现今之英、日诸国;后者如中国数千年来盗窃得国之列朝也。”[l]他的这段话,实际上是从君、民关系的角度来说“人民”的,但也应该看到,毛泽东这里所说的“君”,并不是为所欲为的绝对权威,而是必须得到人民心悦诚服拥戴的君主,否则就是窃国之贼;这里所说的“人民”仅仅是与君相对立又相联系的抽象概念,并没有什么明确的阶级意义,只能理解为“民意”。

  辛亥革命的失败,引起了中国知识分子的反思,尤其是新文化运动兴起后,一批知识分子对中国的国民性进行了深入的探究,掀起了一股改造国民性的思潮。青年毛泽东认真分析了社会大众的心理习惯、文化意识, 看到了“国民思想狭隘”、“民智淤塞,开通为难”的局面。他在1917年8月23日给黎锦熙的信中说,要改革社会,就要改良人心。他将改革的希望寄托在英雄人物身上,认为,当今之世,宜有大气量人,从哲学、伦理学人手,改造哲学,改造伦理学,从根本上变换全国思想。那么,当时现实生活中有没有他所说的那种大气量人呢?毛泽东认为是有的。他把人划分为圣人、贤人、愚人三等或君子、小人两类,他当时推崇的圣人君子,如孔子、孟子、托尔斯泰、胡适、陈独秀等,都是与道德文章相联系的,而小人则是从事政冶、法律、礼仪制度及农、工、商活动的人。圣人与愚人之间的区别,就在于掌握“大本大源的宇宙之真理”的程度不同,人人心中都有几分真理,只有偏全之不同,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小人累君子,君子的责任就在于拯救小人。从以上言论可以看出毛泽东主张的“开民智”,是由君子开小人之智,圣人开愚人之智,这里的“民”是从智与愚的关系上阐述的,仍然是一种相对抽象的概念,他把社会生活中实际存在的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剥削者与被剥削者都包纳进去了。显然,这时的毛泽东还没有掌握对社会群体进行具体分析的正确观点和方法。但是,他已看到了单个“民”的重要性,在《伦理学原理》一书的批语中,他写道:“先有个人而后有国民,非个人由国民而发生也。国民之生命即各人之总生命,乃合各人之生命而成,非各人之生命由国民之生命所派生也。个人受国民种种之影响,而即为国民之一部分,国民除个人亦失其势矣。”[2]由此可见,此时毛泽东心目中的“民”主要是从个人本位的角度来分析的。

  十月革命以后,马克思主义在我国得到广泛传播,受其影响,毛泽东的思想迅速发生变化,越来越激进了。l918年新民学会成立,他开始把改造国民性付诸社会实践之中。在1919年的“五四”运动中,他热烈高呼,以“平民主义”打倒“强权主义”。在他看来“平民主义”的实行,应该在政治方面“由独裁政治变为代议政治,由有限制的选举,变为没限制的选举”;在社会方面,“由少数阶级专制的社会变为全体人民自由发展的光明社会”,等等[2]。他认为,一个国家中,少数贵族资本家及其他强权者利用知识、金钱、武力三种武器“维持自己的特殊利益,剥削多数贫民的公共利益”,以致社会产生了不平等,出了“智愚的阶级”、“贫富的阶级”、“强弱的阶级”。愚者、贫者、弱者的阶级要争得平等,必须联合起来打倒智者、富者、强者的阶级,因此他主张用民众大联合的根本方法来改造黑暗的社会。他认为法国大革命和俄国十月革命的胜利都是民众大联合所获得的,而辛亥革命失败的原因恰恰是由于与大多数民众毫没关系而造成的。他论证了通过各行各业各部门的小联合来组成全国大联合的可能性和现实性,他相信民众的力量最强,只要有了这种民众的大联合,强权就可以被打倒,民主就可以建立。

  毛泽东这里所谈的“民众”、“平民”,就是政治上受压迫、经济上受剥削、文化上受愚弄的劳动群众,在现实生活中,是除了贵族、资本家及其它强权者以外的绝大多数人。这是从社会力量对比和利益关系上去把握“民”的内涵的,表现出了毛泽东受到马克思主义思潮的影响,对“民”的分析已经趋近于具体的社会群体,并开始运用从利益上划分人群的方法,其思想的进步是很明显的。 随着“五四”运动的深入,l920年湖南兴起了“自治”运动。毛泽东此时主张建立“湖南共和国”,这一主张的实质是鼓励全体人民起来当家做主,不再听任军阀、官僚的摆布。毛泽东认为湖南自治应该由大多数人来建造,由全体湖南人民来建造。“我又觉得湖南自治运动是应该由‘民’来发起的”[2]。他给“民”大致划定了一个范围,就是种田的农人、做工的工人、转运贸易的商人、殷勤向学的学生、其他不管闲事的老人及小孩子,“这最大多数的人民”[2]。毛泽东认为大多数人应该有权来治,也是能够办好自治的。毛泽东在湖南自治运动中所讲的“人民”,已经由被动进入主动,由被治转入主治,带有自主性。同时,他开始从政治法律的权力关系上来把握“人民”的内涵,并给“人民”划定了一个比以前更加清楚的范围。

  总之,毛泽东早期“人民”的观念,是一个不断深化的概念,它附着有民心、民智、民力、民权的意义,既向着理想中的“新民”目标推进,又与现实生活中的社会群体越来越接近。

  二、国民革命中的“国民观”

  1924年1月,中国共产党和孙中山领导的中国国民党建立了正式的合作关系。在当时,何谓“国民革命”?谁是“国民”?是人们迫切需要了解的问题,也是革命者必须回答的问题。

  1923年7月,毛泽东在《向导》上发表《北京政变与商人》一文,指出:中国现在的政治问题,不是别的问题,是简单一个国民革命问题。用国民的力打倒军阀并打倒和军阀狼狈为奸的外国帝国主义,这是中国国民历史的使命。这个革命是国民全体的任务,全国国民中商人、工人、农人、学生、教职员,都同样应该挺身出来担负一部分的工作,但因历史的必然和目前事实的指示,商人在国民革命中应该担负的工作较之其他国民所应该担负的工作,尤为迫切而重要。商人的团结越广,声势越壮,领导全国国民的力量就越大,革命的成功也就越快!惟有号召全国商人、工人、农人、学生、教职员乃至各种各色,凡属同受压迫的国民,建立严密的联合战线,这个革命才可以成功。在这篇文章中,毛泽东的“国民”观表现为:第一,他给国民划定了一个范围,即商人、工人、农人、学生、教职员及其它受压迫的人;第二,他试图从阶级利益上去说明国民受压迫的地位;第三,他把商人看作革命的领导力量,这是不正确的。

  1925年l2月1日,发表在《革命》(半月刊)第4期上的《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是毛泽东新民主主义革命思想初步形成的标志。他在文章中分析了中国社会各阶级的经济地位、阶级性质、人数及其对于革命的态度,从而划分了全国约4亿人口中敌、我、友的界线。毛泽东的这篇文章,第一次比较系统的运用阶级分析的方法对中国社会各阶级进行全面的分析,反映了他的马克思主义水平在有些方面高出了当时同代人的水平。其中也体现了他的国民观:第一,虽然他在文章中没有直接使用“国民”的概念,但从他所分析的各阶级对国民革命的态度来理解,从他把“商人”、“工人”、“农人”、“学生”、“教职员”等分别归人各个阶级之中加以分析来看,他对“国民”的看法已经体现了阶级观点;第二,他看到了民族资产阶级的两面性,是认识上的一个很大进步;第三,毛泽东在本文中首次提到了中国工业无产阶级是革命运动的主力,并将商人已分别归入了大资产阶级、中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半无产阶级,这显然是对前一文中认为商人是革命领导力量的自我否定,从而接近于工人阶级是革命领导力量的思想。

  1926年,毛泽东在《国民党右派分离的原因及其对于革命前途的影响》一文中对中国国民革命的性质做了这样一个判断:“l8世纪末期至l9世纪中期欧美、日本的资产阶级反抗封建贵族阶级的民主革命,与19世纪末期至20世纪初期殖民地半殖民地的小资产阶级半无产阶级无产阶级合作反抗帝国主义及其工具官僚军阀买办地主阶级的国民革命,性质完全不同。”中产阶级是介于革命与反革命之间动摇不定的。同年,他又在《国民革命与农民运动》一文中,对无产阶级在国民革命中的地位和作用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十分明确地指出:进步的工人阶级尤其是一切革命阶级的领导。1927年5月31日,毛泽东在汉口欢迎太平洋劳动会议代表大会上所致的开会词中,比较全面地体现了这一观点,他说:中国农民运动,是革命进程中主要之力量,尤须与全世界工人阶级携手前进,深赖工人运动之影响与指导,这证明是工人天然成为农民之领导者。

  至此,我们从毛泽东关于国民革命问题的一系列论述中,可以看出他心目中的“国民”的几个比较明确的特征:第一,从职业来说,包括工农商学兵;第二,从阶级来说,包括无产阶级、半无产阶级、小资产阶级以及中产阶级左翼;第三,工业无产阶级是领导阶级,要领导农民和其它国民;第四,农民是国民革命的主力军,农民问题是国民革命的中心问题。这时毛泽东虽然还没有提出“新民主主义”的概念,但其国民革命的思想已经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提供了思想基础,其“国民”观也成为其“人民观”演进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阶段。

        三、以农民为主体的人民思想

  中国实际上是个农民大国,所谓人民大众最主要的部分是农民。这个特定的国情决定了,研究中国革命必须首先研究农民问题。因此,毛泽东对农民问题的研究和对农民的认识,无疑成为他的人民思想演进的一个重要阶段。

  毛泽东对农民和农民问题的认识,经历了一个由浅入深的过程。随着中国革命的发展,毛泽东从l924年起开始关注农民问题。在他所发表的《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中国农民中各阶级的分析及其对于革命的态度》等文章中,可以看出他对农民问题的重视和比较深刻的研究。他在广州给党、政、军、群各种培训班、讲习所先后讲授过《中国农民问题》、《农村教育》、《农民运动》、《农工政策》等课程,还先后发表了《关于农民之经济斗争与政治斗争之关系》、《国民革命与农民运动》、《江浙农民的痛苦及其反抗运动》等文章和演讲,并担任多种指导农民运动的职务,从事大量指导农民运动的实际工作,对农民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理论研究,几乎把全部心血都倾注到了农民问题上。这时的毛泽东,开始从经济状况人手对农民的阶级地位进行比较和分析,进而在感情上对农民的政治行为热烈歌颂。他已开始把农民问题摆到了中国革命的全局之中进行观察,并敏锐地看出了农民在中国革命中的特殊重要性,从理论上初步解决了中国革命的一个基本问题——主要的同盟军问题,这就使无产阶级的领导权落到了实处。

  从1927年考察湖南农民运动开始,毛泽东一直非常注重农村调查,特别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他在江西中央苏区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一本《毛泽东农村调查文集》聚积了他保存下来的大部分调查成果。他调查的内容非常丰富,涉及到农村的行政区划、自然条件、人口分布、交通运输、商业贸易、土地占有、阶级关系、土地改革、政权建设、、军事活动乃至乡村文化等各个方面,调查的对象有县、乡、村干部,也有农民、手工业者、小商、小贩。长期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使毛泽东获取了大量的一手资料,也获得了对农民问题的发言权。通过调查,毛泽东弄清了农村中的阶级关系,为制订党的农村阶级政策提供了可靠依据,确定了可以实际操作的划分阶级的标准。在《寻乌调查》、《兴国调查》的基础上,毛泽东根据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经济学原理,结合中国农村社会的实际状况,于1933年写出《怎样分析农村阶级》一文。它以经济的剥削和被剥削关系作为划分阶级的标准,把农村社会阶级划分为地主、富农、中农、贫农、工人(雇农)五级,确定了区分各阶级的准则。

  抗日战争爆发以后,毛泽东又进行了大量的 调查研究,先后发表了《<共产党人>发刊词》、《中 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论》等论著, 明确提出了“新民主主义革命”这个科学的概念。 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对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对 象、任务、性质、动力和前途等重大问题作出了马克思主义的回答,形成了新民主主义理论。毛泽 东将新民主主义革命概括为“无产阶级领导之下的人民大众的反帝反封建的革命”,这里的人民 大众包括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 民族资产阶级,在一定条件下还包括能站在人民 利益一边的其他政治集团和分子。其中,工人阶 级是领导者,而农民阶级则是革命的主力军。在 上述文章中,毛泽东进一步系统论述了农民在中 国革命中的地位和作用,他指出,中国革命只能走 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道路,在无产阶级 及其政党领导下,农民的力量是中国革命的主要力量,以中农和贫农为主体的农民是中国革命的 主要动力,中国革命的主要斗争形式是共产党领 导下的农民游击战争。由上可见,此时毛泽东心 目中的人民,农民已占据了主要地位。

  四、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确立

  随着抗日战争的胜利,在中国革命凯歌行进中,毛泽东关于人民的思想也不断地丰富和发展, 并最终确立了自己的马克思主义人民观。内战爆发后,根据国内阶级关系发生变化的新形势,毛泽东对“人民大众”的范围作了新的界定,指出被蒋 介石政府反动政策所压迫的中国各阶层人民,包 括了工人、农民、城市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 开明绅士、其他爱国分子、少数民族和海外华侨在 内,是一个极其广泛的全民族的民主统一战线。 他还第一次重点解释了人民中的主体部分劳动人 民与非主体部分的其它人民的区别。指出劳动人民是决定中国革命的新民主主义性质的力量。其它方面的人民,比如地主富农中的开明绅士、民族资本家,也是人民大众中的一部分,但不是决定革命性质的力量。人民的敌人就是蒋介石国民党反动派所代表的地主阶级、官僚资产阶级及其主子美帝国主义。

  如果说在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更多地是从统一战线的角度来论述人民、具体分析了人民的政治立场这一层涵义,并着重强调人民中各阶级、阶层、集团的独立自主和合作关系的话,那么到了解放战争时期,他则较多地从人民的角度来论述统一战线,详细地分析了人民受压迫的社会地位这一层涵义,着重强调无产阶级的领导权,更加突出了劳动人民的主体地位和作用。1947年l2月的《目前的形势和我们的任务》,1948年《关于目前党的政策中的几个问题》、《关于民族资产阶级和开明绅士问题》、《在晋绥干部会议上的讲话》等文章,都明显地显示出了这种变化。他指出:“所谓人民大众,是包括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被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反动政权及其所代表的官僚资产阶级(大资产阶级)和地主阶级所压迫和损害的民族资产阶级,而以工人、农民(士兵主要是穿军服的农民)和其他劳动阶级为主体。”[3]在1949年的《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毛泽东详细分析了各民主阶级在人民共和国中的地位和作用,人民政权的结构和职能,是他的人民观的集中体现。毛泽东在这个时期已经形成了系统的群众路线及其工作方法的理论。在对人民群众进行阶级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正确处理人民群众和自己的先锋队之间的关系原则,并把它与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结合起来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向社会主义转变的过渡阶段,毛泽东关于人民的思想有了进一步的丰富和发展。

  1953年,毛泽东把握革命转变的时机,及时提出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开始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此时,革命的对象虽然已是民族资产阶级了,但由于它们历史上参加了民族民主革命,是人民中的一部分,现在又拥护共产党领导,愿意接受社会主义改造,因而毛泽东把他们与工人阶级及其它劳动人民之间的带有对抗性的阶级矛盾,作为人民内部的矛盾来处理,通过赎买的形式把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成为社会主义的国营经济;同时,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消灭了带有资本主义剥削性质的富农经济,解决了贫农、中农与富农之间的阶级矛盾,个体农业、手工业也改造成为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社会主义改造的成功,证明了毛泽东把上述带有对抗性的阶级矛盾作为人民内部矛盾处理的思想是正确的,是对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发展和创新。

  1957年,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对“人民”这一概念从质的规定性上进行了系统阐述,他说:“人民的这个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各个国家的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拿我国的情况来说,在抗日战争时期,一切抗日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日本帝国主义、汉奸、亲日派都是人民的敌人。在解放战争时期,美帝国主义和它的走狗即官僚资产阶级、地主阶级以及代表这些阶级的国民党反动派,都是人民的敌人;一切反对这敌人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在现阶段,在建设社会主义时期,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主义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一切反抗社会主义革命和敌视、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社会势力和社会集团,都是人民的敌人。”[4]不难看出,这里毛泽东对“人民”的质的界定是以其对革命和建设的态度为标准的,凡是赞成、拥护和参加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的,都属于人民的范围,其中工人、农民是主体,是根本力量。凡是反对、破坏或敌视中国革命和建设的,都是人民的敌人。 毛泽东不仅把赞成、拥护和参加中国革命和建设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归于人民范围之内,而且还把那些对中国革命和建设持中立态度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也归于人民的范围之内。中间力量,主要是民族资产阶级和在重大问题上持中间立场、中间态度的人。对于民族资产阶级,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始终将民族资产阶级视为可争取的力量,新中国成立后,尽管毛泽东在1952年的一次批语中,曾认为在“打倒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以后,中国内部的主要矛盾即是工人阶级与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故不应再将民族资产阶级称为中间阶级”[5]。但实际上,在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中,仍将民族资产阶级视为中间阶级和中问力量。他认为争取中间力量是很重要的,因为他们是一种潜在的革命和建设力量,这些人在一定的时期内对革命和建设不参加、不支持,但要是我们政策正确、方法对头,他们可能逐步转变态度,由不支持、不参加转变为支持和参加的。我国的革命和建设实践证明,毛泽东把中问势力视为人民的一部分是完全正确的。

  毛泽东不仅从质的规定性上分析了人民,而且也从量的规定性上分析了人民。所谓量的规定性就是人民在全国总人口数量中所占的比重。毛泽东历来强调要“心中有数”。这就是,对情况和问题,一定要注意到他们的数量方面,要有基本的数量分析。任何质都表现为一定的量,没有数量也就没有质量。那么人民在全国人口中占有多大的比重呢?毛泽东认为,在新民主主义时期,人民包括工人、农民、城市小资产阶级,占全国总人口的90%以上。新中国成立后,他经常强调人民占我国总人口95%以上,共产党人要站在这95%以上的人民一边,反对一小撮敌人。

  从上述毛泽东对“人民”的质和量两方面的规定性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人民”是一个内涵极为丰富的概念,不仅包括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中国革命和建设的阶级、阶层和集团,而且还包括对中国革命和建设采取中间态度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在他们中间,工人、农民以及以自己劳动作为谋生手段的人是人民的主体。所谓为人民服务,就是要为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服务,特别是要为广大的工人、农民和其他劳动者服务。

  通过分析毛泽东关于人民的思想的形成历程,我们可以看到,毛泽东对“人民”的理解,与中外历史上对“民”的理解大为不同,这为我们从总体上把握人民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树立正确的人民观提供了指南,至今仍有现实的生命力。

  [参考文献]

  [1]毛泽东传(1893—1949)[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l996.

  [2]毛泽东早期文稿[M].长沙:湖南出版社,1990.

  [3]毛泽东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l991.

  [4]毛泽东文集:第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l999.

  [5]毛泽东文集:第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l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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